天津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机关 中日(天津)健康产业发展合作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项目 (项目编号:GD-ZX2021-C-103)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机关 中日(天津)健康产业发展合作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项目 (项目编号:GD-ZX2021-C-103)公开招标公告
中日(天津)健康产业发展合作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是2020年由国家发改委批复的六个中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之一,也是其中*一一个聚焦健康产业的示范区。示范区是天津落实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疏解非首都功能;落实对天津“三个着力”要求,推动静海高质量发展;落实科技创新“四个面向”的要求,促进人民生命健康,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区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示范区的建设,专门成立市级联席会,并在*一次会议中明确提出要尽快编制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为示范区的发展建设提供有力支撑。示范区位于京津冀中部核心功能区,背靠京津两大都市,是接连雄安新区、滨海新区两大国家级新区的重要生态节点、产业节点、交通节点。距北京150公里、天津中心城区10公里、雄安新区80公里,距天津机场30公里、北京大兴机场120公里、天津南站10公里,距规划中的津雄高铁、津沧城际静海枢纽站10公里,规划的市域郊轨道交通线穿区设站,交通条件良好,区位优越。示范区在原天津健康产业园基础上拓展而来,伴随十余年的建设,已基本形成医疗、教育、体育、康养四大产业板块,建成团泊足球场、团泊网球中心、萨马兰奇纪念馆、天津中医药大学等多个重点项目,举办多起赛事活动。随着中国医学科技创新体系核心基地天津基地项目落位,示范区的发展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中日(天津)健康产业发展合作示范区规划项目主要分成四个部分。一是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街区层面控规),规划范围约38平方公里左右,以*终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为依据。按照中日(天津)健康产业发展合作示范区建设市级联席会议*一次会议纪要,需要编制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参照北京通州副中心规划建设经验,在示范区范围编制街区层面控规,统筹各项建设。规划具体上报形式,以市级联席会议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终要求为准。此部分内容含环境影响评价。二是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包括土地细分导则),规划范围为示范区近期计划进行建设的集中建设区范围,按照目前静海区国土空间规划阶段方案,主要为示范区规划东方红路延长线平方公里。三是示范区总体城市设计统筹,规划范围与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街区层面控规)范围一致。四是示范区南部拓展区(创新片区)城市设计,规划范围约6平方公里。
合同履行期限:2021-2023年,规划编制进度应满足示范区有关需要,直至完成全部规划为止。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包括土地细分导则)、示范区城市设计需与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街区层面控规)同步编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现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二)按照现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及津财采〔2019〕1号规定,“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面向全部企业,小型微型企业价格评审给予6%扣除。(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六)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小型、微型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并在有效期内。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截止至开标前近三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声明函; 7、投标人具备《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甲级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在有效期内;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基本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需额外提供联合体声明函)。2、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 )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注:受新型冠状病毒影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领取招标文件和参加本项目后续所有活动中,须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做好体温测量及登记工作,且在 14 日内未到访高风险地区、未接触已确诊病例等);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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