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5月全市环保系统立案348件
本报讯 (记者雷风雨)从市环保局获悉,市环保局昨天向全市通报今年5月份环境执法情况,全市环保系统立案348件,下达责令改正决定331件、行政处罚决定251件,共处罚款813万元。实施查封、扣押15件,限产、停产5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5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5件,打击和震慑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据介绍,今年5月,全市环保、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继续开展机动车排气超标排放联合执法检查,共遥测拦检、入户排查机动车7.7万辆,查处排气超标车1078辆、超标机械95台,加油站超标排放1座。昨天全市通报的10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分别为:天津瑞维斯特乐器有限公司通过暗管排放有毒物质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吴成祥废旧塑料清洗加工点违法排放污染物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赵沽里工贸园区11号路12号电镀加工点违法排放污染物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天津顺翔布业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被移送行政拘留案、天津昕阳机动车检测站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案、天津市天重江天重工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案、天津静达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贮存案、天津市永春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贮存案、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夜间施工噪声扰民案、安阳市豫丰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夜间施工噪声扰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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