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土地整理中心天津市南开区凌庄子道(女子监狱)地块山汇道等七条道路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南开区凌庄子道(女子监狱)地块山汇道等七条道路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天津市南开区凌庄子道(女子监狱)地块山汇道等七条道路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天津市南开区凌庄子道(女子监狱)山汇道等七块地块道路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服务内容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 提供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原件备查)。(三)投标人须提供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合格的证明材料(网上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a. 现场领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现金形式支付;
(1)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PYGP-2021-ZC-0648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人邮箱以邮件正文形式发送至,并电话至我公司予以确认。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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