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出台土地出让新措施
央广网天津3月2日消息(记者贾立梁 通讯员王麟 李志伟)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优化土地供应流程、提高供地效率,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国土房管局日前下发《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工作进行调整,从土地供应上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
《通知》首先对土地公开出让程序作出调整。调整前,城市发展控制区以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由各区人民政府批准土地出让方案并经市国土房管局备案后,再实施公开出让。《通知》下发后,备案程序由出让前调整到出让后,即出让方案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可实施公开出让,完成出让后由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市国土房管局在线备案,通过优化备案程序,*大程度的提高工作效率。
《通知》鼓励有条件的区设立土地交易有形市场。据了解,之前除滨海新区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了区土地交易有形市场外,其他各区的土地出让均在市土地交易有形市场内进行。《通知》实施后,具备组织实施土地出让和现场竞价交易场地条件的区,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在本区设立土地交易有形市场并自行负责土地有形市场管理,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对于暂不具备条件的区,土地出让仍可在市土地交易有形市场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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