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厂房租赁合同条款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根底上 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 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厂房 类型为, 构造。 1、厂房装修日期个月,自月日起,至月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 费。 2、厂房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 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 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 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年租金为元。 2、头部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 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 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 5 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 等通讯 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 管理费为人民币元。
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 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3 日内进展维 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 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 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 由乙方承担。
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 用和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展检查、养护,应提前 3 日通知乙 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 的影响。
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 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那么还应由甲方报请 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展。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 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那么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 金。
2、 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 厂房租赁进展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催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平安、卫生 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本钱合同无 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展装修,但原那么 上不得破坏原房构造,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 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 门 。如需 门以上 的 ,费用由乙方自理。
6、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 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 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 议。
7、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 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那么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 果,都由乙方承担。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 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 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 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 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 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方案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 贴费 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 方案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职务: 地址: : ::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职务: 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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