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土地流转亟待破题
当前,天津正处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的发展阶段。农村“三区”联动战略广泛实施。在这种新形势下,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业生产对机械化作业、社会化服务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
实践证明,农机合作社能够将农机经营者、使用者有效组织起来,促进土地、劳动力、资金、装备、技术、信息、人才等生产要素高效结合,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有机统一。因此,加快发展农机合作社对于天津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串串数字让人看到天津发展农机合作社取得了很大成绩,对提高农机化水平,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起到了重大作用,展示出广阔的发展前景。然而,一个不可忽视的现实问题又摆在人们眼前,家庭联产承包制导致农户土地分散经营,不适宜农机化生产,而土地流转工作滞后又导致农机合作社很难找到成片的土地承包经营种植,这给天津农机合作社今后发展带来较大障碍,势必影响整个农机化发展进程和现代农业水平提升。
土地流转难、慢成为当前农机合作社发展受阻的瓶颈,急需有关部门破解这一课题。其实,农机合作社与农户双方都希望土地流转加快进行,因为只有把农户手中闲置或效益不高的承包土地转包出去,让给其他懂经营、会管理的个人或企业,才能让土地产生真正的价值,创造真正的效能。这本身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但是,要想做好土地流转这项工作,单凭个体农户或独家农机合作社很难做到位。当地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必须参与进来,并出台合适的政策和有效的举措,积极引导农机合作社以土地托管、入股、租赁、转包等流转形式承接农民自愿出借的承包土地,发展规模化种植、全程机械化作业。同时,确保流转土地的农民获得合理的有保障的租金。只有让农民和农机合作社双方满意才能推动现代农业健康发展。
市农委提出,到“十二五”末,天津农机合作社由现在的117个发展到150个。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把制约农机合作社发展的土地流转问题解决好,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将加快土地流转工作提上日程,早日疏通瓶颈,破解难题,助力农机合作社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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