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宁河区大北涧沽镇大北支路西侧房地产(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在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拍卖标的:天津市宁河区大北涧沽镇大北支路西侧房地产
1、建筑面积:27784.5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1,登记日期:2015年5月25日。
2、土地权利性质:出让,面积:32240平方米,使用(承包)期限至2056年6月14日,用途:工业用地。
3、估价对象坐落于天津市宁河区大北涧沽镇大北支路西侧,建筑物共9栋,其中1-4栋为旧厂房,建成于2007年,建筑面积8619.01平方米;5-9栋为新厂房,建成于2015年,建筑面积19165.56平方米。
4、经实地查看,估价对象主体结构完好,地基无不均匀沉降。其室外院落采用砖墙和铁栏杆维护,厂区铺混凝土、铺地砖道路及宗地上建有其他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4、估价对象坐落于天津市宁河区大北涧沽镇大北支路西侧,东临大北路、南邻乐高文化用品近中排干路、西空地近滨蓟线、北邻天津愉兴高分子塑料公司近津逾线;宗地形状较规则,地势平坦。开发条件红线外达到“七通一平”(即供电、供水、排水、道路、通讯、通燃气、通暖气和场地平整)。
5、估价对象所在区域交通较为便利,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较齐备;所在区域有一定数量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度较好。
6、瑕疵说明:该房屋有抵押,有查封。
注:本法院不负责腾房,如需腾房买受人自行解决。过户费买受人自行承担。
天津市宁河区大北涧沽镇大北涧沽镇大北支路西侧房地产本次起拍价:62946000元;保证金:32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获悉,特在此公示。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地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8年12月10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存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宁河新华支行,账号:5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根据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联系地址:天津市宁河区新华道7号
六日天津市宁河区大北涧沽镇大北支路西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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