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土地整理中心津南区辛庄镇津南公路处沥青拌合场地块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
津南区辛庄镇津南公路处沥青拌合场地块租赁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津南公路处沥青拌合场地块租赁,针对位于天津市津南区白万公路附近一处27亩的地块,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向全社会选取租户,成交供应商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模式,在符合相关要求下对利用地块从事各项管理、经营活动。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原件备查)。(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方式:提供以下两种方式:a.现场领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现金形式支付;b.网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1)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供应商单位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PYGP-2021-ZC-1044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大沽南路支行银行帐号:698198982(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应商邮箱以邮件正文形式发送至,并电线)邮件主题为:PYGP-2021-ZC-1044报名信息。(4)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地点: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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