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提高土地管理和审批效率:供应与交易网上批
网上审批依托国土房管网络信息平台,将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项目、协议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项目、划拨项目纳入网上签约系统
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土地管理水平和审批效率,全市范围内土地供应与交易已全面实行网上审批。
此次实行的供地与交易签约网上审批依托国土房管网络信息平台,将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项目、协议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项目、划拨项目纳入网上签约系统。今后,各委托和受理单位须通过供地与交易签约系统录入供地图形数据等要件,并按相关程序上传系统审批。以实现批后的土地供应、签约、上市交易、建设等各阶段网络数字化管理体系,从而加强本市土地审批管理、提高办事效率、推进政务公开。
中心城区公开出让项目由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通过供地与交易签约系统委托天津土地交易中心组织公开出让,并由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办理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工作;区县(各功能区)公开出让项目由区县国土资源分局(各功能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通过供地与交易签约系统委托天津土地交易中心组织公开出让,由区县国土资源分局(各功能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中心城区协议出让(现状补办)、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项目,由用地申请人从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进件,并上传至系统后转件至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待审批完成后,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将签订或签发后的土地出让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土地作价出资或入股决定书上传至系统并进行项目归档;区县协议出让(现状补办)、租赁项目由用地申请人按照我市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及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的相关规定从区县行政许可中心进件,上传至系统后转件至区县国土资源分局。区县国土资源分局通过系统完成网上报审工作,并将审批后的方案及合同上报区县人民政府进行审批。待其审批完成后,由区县国土资源分局将区县人民政府批复文件及签订后的土地出让合同、土地租赁合同上传至系统并进行项目归档。
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项目由用地申请人从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进件,上传至系统后转件至市国土房管局土地利用处。待审批完成后,市国土房管局土地利用处将制作核发的划拨批准文件、批准书、划拨决定书上传至系统并进行项目归档;区县(各功能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项目由用地申请人从区县(各功能区)行政许可中心进件,上传至系统后转件至区县国土资源分局(各功能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待区县国土资源分局审批完成后,将审批方案及划拨批准文件、批准书、划拨决定书上报区县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理委员会),待其批准后,区县国土资源分局(各功能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制作核发的划拨批准文件、批准书、划拨决定书上传至系统并进行项目归档。 (记者张新民 胡晓伟 吴梅 袁雅洁)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房产频道【编辑:胡俊英】相关新闻·广东农村土地管理改革 农民不种地可存地取息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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