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新建物流厂房代建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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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新建物流厂房代建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新建物流厂房代建项目
预算金额:1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竣工决算完成、项目移交后终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在磋商开始后30分钟内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三)提供2022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由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由授权代表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格式自拟)
地点: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
方式:现场直接获取或网上获取(标书发售截止时间之前)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北街首创国际城57号楼物业2楼
时间:2022年11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北街首创国际城57号楼物业2楼
现场直接获取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书费现金。
网上获取: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方式从供应商公司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所购买的项目编号和包号,并将报名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汇款凭证+经办人身份证+联系电话)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到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时间以标书款到账时间为准。 汇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康路支行(行号:6) 账号:00260。
(1)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人民币2500元整。(2)磋商保证金支付方式及截止时间:本项目仅接受公对公账户汇款,提交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09日 14:00。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庐山道1101号
名 称: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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