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73个地块规划调整
从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获悉,为保证保税区、经开区管委会等相关功能区、用地单位一批重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城镇建设项目的合理需求,目前已编制完成《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涉及同正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项目地块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方案。规划调整涉及73个地块,主要位于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津港、中新生态城以及胡家园。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是以2014年为基期年,并根据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编制的,于2018年4月获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复。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深入落实,滨海新区在落实国家及天津市空间发展战略中,为保障天津港保税区、中新生态城、天津港、经开区等功能区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世界*流智慧港口、绿色港口,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等一批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依据《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国土房发〔2018〕4号),滨海新区拟开展本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对《规划》调整完善并编制本规划调整方案。
本次规划调整涉及73个地块,主要位于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津港、中新生态城以及胡家园。项目地块类型以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商业、物流仓储与工业地块为主。上述地块均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的有条件建设区内。
具体来看,在调入方案中,本次规划调整地块涉及73个,调整面积559.61公顷,其中调入城镇用地规模375.82公顷,交通用地183.79公顷。按照城镇建设区内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用途,拟将0.01公顷其他农用地、0.10公顷水域、341.31公顷滩涂和苇地、34.41公顷交通用地调整为城镇用地,面积为375.82公顷;依据天津港总体规划用途,将183.79公顷滩涂和苇地调整为港口用地。
调出方案中,本次规划调整涉及调出城镇建设用地指标265.04公顷,14个地块,其中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个地块、面积0.22公顷,调整后规划地类为其他农用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5个地块、面积11.65公顷,调整后规划地类为滩涂和苇地;天津港保税区4个地块、面积118.02公顷,调整后规划地类为水域、滩涂和苇地;位于双城绿廊规划一级管控区胡家园街3个地块、面积114.18公顷,调整后规划地类为林业用地;位于双城绿廊规划一级管控区古林街1个地块、面积20.97公顷,调整后规划地类为林业用地。
滨海新区2020年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95505公顷,其中规划图上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93684.58公顷,预留城乡建设用地指标1820.42公顷。调整后,规划图上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110.78公顷,增加至93795.36公顷,未突破2020年规划控制指标;预留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减少110.78公顷,减少至1709.64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增加183.78公顷,增加至44482.21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属于预期性指标,规划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指标调整。规划调整后,建设用地总量有所增加,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有所增加但未突破规划控制指标,本次规划调整不涉及工矿用地与农村居民点用地。
即日起至2019年12月27日,规划方案将在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网站进行公示,有关意见请发送到。(北方网编辑冯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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