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余万驾驶人“亮证”通行 2700余货车驾驶人线上领证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今日起,驾驶证电子化、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交管12123”App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四项“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便利措施在全国全面推行。我市作为试点城市,公安交管部门自今年6月1日起已经陆续试点实行该四项便利措施。目前,本市已有90余万驾驶人通过线上申领电子驾驶证实现“亮证”通行,9700多辆二手车成功办理异地交易登记手续,2700余名货车司机通过线上申领通行证完成了城市配送运输,互联网制作查阅事故凭证实现网上查询交通事故维护率及证据材料维护率100%。
电子驾驶证“亮证”通行 6月1日起,本市作为首批试点城市,率先落地实施了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驾驶证不存在逾期未换证、注销等异常状态的驾驶人,均可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驾驶证,其与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纸质驾驶证具有同等效力。
出行时,驾驶人可凭有效电子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遇到交警执法检查时,出示纸质或电子驾驶证均可,办理审验、换证、处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业务时,也可使用电子驾驶证。需要提醒的是,驾驶证状态为撤销、吊销、注销时,不能申领电子驾驶证。对需要扣留驾驶证情形的,仍需出示纸质驾驶证。
公安交管部门还进一步简化手续资料,在提升电子驾驶证使用便捷度的同时,联合保险、交通运输、租赁企业等行业领域,扩大其使用辐射范围。
二手车异地交易更便捷 自6月1日起,本市在5个车管分所及4处二手车交易市场登记服务站试点推行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转递。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要求,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转递举措实施后,办理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交易的,买卖双方可自主选择在车辆登记地或新车主住所地进行交易、开具发票,车辆档案资料实行电子化网上转递;对于转入地为天津的新车主,通过互联网平台或者向本市车管所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即可办结该项业务,不需返回转出地交验机动车、提取机动车登记实物档案,避免了往返不便。今年截至目前,公安交管部门已办理二手车异地转移登记业务9700余笔,其中3300余辆二手车在转入地天津办结了转移登记手续。
5类货车通行证线日起,本市公安交管部门结合本市外环线及以内区域货车限行政策及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情况,在“交管12123”App上试行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先后上线“中重型货车进入外环线及以内夜间临时通行码(试行)”“外环线上日间通行码(试行)”“轻微型封闭货车外环线及以内道路通行码(试行)”“纯电动轻微型厢式载货汽车和纯电动轻型厢式封闭式载货汽车通行码(试行)”和“天津市城市共同配送货车通行码(试行)”5类货车电子通行码。截至目前,申领货车电子通行码的数量为2700余个。
9类交通事故内容网上查阅 9月1日起,本市作为首批8个省(市)试点之一,实施“道路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询”服务,方便交通事故当事人随时通过网络查阅交通事故相关证据材料,将“现场查阅”扩展到“网上查阅”。
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复制服务仅针对在本市发生的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查询主体限定为当事人各方,含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事故当事人近亲属及其代理人。可查询内容包括“交通事故现场图、现场照片、勘查笔录、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模拟实验笔录以及机动车保险单、当事人驾驶证、事故车辆行驶证”的复印件等共9大类。自该措施实施以来,本市共完成认定事故数1100余起,网上查询交通事故维护率及证据材料维护率均达到100%。(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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