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天津市大力支持9大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出台!
招商引资重大消息!天津市市内六区招商引资产业定位重磅出炉,明确提出大力发展现代商贸、金融服务、设计服务、健康服务、高端商务、智能科技等9大高端服务业,实施精准招商、创新政策体系,出台12条支持政策!是天津市对各区产业招商的新定位,是企业投资的机遇!对此,京津冀投资网将产业明细及政策整理如下:
1、培育和引进一批大型连锁品牌和贸易型总部,提升商贸业集聚辐射力。大力发展夜间经济,高水准建设一批富有天津特色的夜间经济集聚区。
2、航运服务特色链:打造航运总部、航运金融保险、航运文化创意、航运信息与咨询、航运物流等要素集聚的高端航运产业特色链。
吸引国际知名邮轮公司、航运运营结算中心、国际船代货代公司、船舶评级机构等落户。鼓励在津金融机构与航运专业机构合作,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结算及辅助金融等金融产品业务。探索设立内外资航运保险和再保险公司,引进国外成熟的航运保险产品。支持举办高水平特色航运论坛,鼓励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与航运企业建立产学研用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
3、会展经济特色链:提升会议承载功能,构建包含专业展览、会展策划、会展设计、广告宣传、交通物流、住宿餐饮、商贸旅游、金融等在内的产业链。吸引国际会展行业组织和国际知名会展企业落户,引入和培育会展信息服务、咨询评估、场馆管理等多元化服务主体。支持会展企业与国际展览协会(UFI)、国际大会与会议协会(ICCA)等国际知名会展机构交流合作,鼓励开展UFI、ICCA认证。深化与国家部委、京冀等地合作,举办“小专精特”专业展会、在线展会或中高端会议。挖掘本市历史文化资源,积极创办非物质文化遗产、老字号、创意设计、民族风情等特色展会。
重点发展医疗服务、中医治未病服务、健康养老养生、健康管理与信息化、体育健身休闲、健康保险等大健康产业。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实现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医疗联合体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进医养结合,鼓励医疗服务机构承担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等医疗服务。
大力发展专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
5、金融服务产业集群。打造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重要承载区,提升金融业对实体经济的服务水平。做优做强法人金融机构,打响天津金融服务品牌。培育和引进法人金融机构和银行、证券、基金、期货、保险、信托等功能性机构。大力培育发展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产业投资等各类投资基金。鼓励国内有影响力或知名度较高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注册设立私募基金产品。鼓励开发消费金融、汽车金融等新型金融产品。支持发展动产融资、金融咨询、征信及信用评级等服务机构。复制自贸试验区经验,支持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在市内六区开展创新业务。
6、商务服务产业集群。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打造鉴证类、咨询类、评估类、认证类、经纪类及人力资源中介服务类等高端商务服务产业链。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管理咨询公司、广告公司等高能级机构,鼓励发展资产评估、房屋及土地评估、科技经纪、出入境中介等评估和经纪类服务,支持发展高端设备、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环境保护、新能源等重点领域第三方检测认证服务,培育发展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新兴业态,形成一批专业服务领军企业和知名品牌。
7、设计服务产业集群。壮大专业化技术服务规模,集聚大型设计企业总部和机构,构建以工程设计、工业设计和创意设计为主导的全设计业务链,打造“北方设计之都”。依托国家级设计院所、著名高校,重点发展城市复合设计、轨道交通、港口航运、市政工程、石油化工、水利水电等工程设计行业,提供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服务。依托国家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推动工业设计联盟建设,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创新工业产品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整合优化等设计,促进工业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变。依托深厚的城市文化底蕴,大力发展视觉艺术创作、视觉传播设计、影视新媒体制作、动漫艺术等行业,打造一批文化创意产业园区。
8、智能科技产业集群。加快构建智能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服务体系,重点发展科技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等产业。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搭建产学研用对接平台,推进研发服务、技术评估与交易、科技咨询、科技培训、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业集群发展,做优科技成果转化和创业孵化生态体系。大力引进培育互联网平台企业和领军企业,支持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业制造、物流、金融、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应用,在文化教育、健康医疗、住宿餐饮、休闲旅游、社区管理等方面培育和发展线O)、线上服务和实体店服务相结合(O2S)等新型模式,推动信息服务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
1、制订支持洋楼经济发展的政策,鼓励企业总部(功能性中心)、知名企业家入驻。对企业总部(功能性中心)给予房租补贴等奖励政策;对知名企业家,为其配置小洋楼作为寓所或工作站。
2、大力吸引内资企业总部落户,明确认定标准、认定程序、补助金额和工作流程等,促进各类中央企业、民营企业总部集聚。
3、完善跨区域企业税收分配制度,以外地来津的增量税源为重点,对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且区级税收达到一定额度的企事业单位,经认定后,将企业缴入注册地的区级税收按议定比例划转至经营地。
4、鼓励利用存量工业厂房支持制造业与文化创意、科技服务、健康养老等服务业融合发展,对不改变原有土地性质、不变更原有产权关系、不涉及重新开发建设的工业厂房场地,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原土地类型使用土地5年过渡期政策。
5、鼓励土地用途兼容复合利用。经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充分论证,新产业工业项目用地的生产服务、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15%的,可仍按工业用途管理。科教用地可兼容研发与中试、科技服务设施与项目及生活性服务设施,兼容设施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兼容用途的土地、房产不得分割转让。
6、在满足规划及相关配置标准规定配置的停车泊位基础上,鼓励建设用地中兼容不超过地上总建筑规模的15%的公共停车泊位,所兼容的公共停车泊位可不纳入建设用地容积率计算。
7、建立由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办牵头,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部门参加的联动会商机制,对利用存量工业厂房发展新产业项目实行审批绿色通道。
8、对新设立或迁入本市的法人金融机构,根据实收资本给予相应补助;对新引进的金融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给予一定奖励。
9、放宽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的投资方条件限制,不设蕞低注册资本金要求;争取国家主管部门放宽本市人才中介机构的外方合资者股比限制。
10、鼓励土地用途兼容复合利用。经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充分论证,新产业工业项目用地的生产服务、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15%的,可仍按工业用途管理。科教用地可兼容研发与中试、科技服务设施与项目及生活性服务设施,兼容设施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兼容用途的土地、房产不得分割转让。
11、放宽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资质要求,对外资工程设计(不包括工程勘察)企业,取消首次申请资质时对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12、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服务,推动京津冀医师多点执业。支持民营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等模式进入康复、护理、养老等细分领域。
来源:京津冀投资网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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