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应急局关于举报奖励领取事项的公告
市应急局关于举报奖励领取事项的公告
按照《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现对无法联系举报人的待奖励事项进行公示(见下表),请相关举报人在此通知发布的60日内,使用举报手机号码与12350热线取得联系,逾期视为放弃领奖权利。
津南区小站镇某公司安全责任制度不完善。
经查证属实,立案处罚一万五千元。
武清区城关镇某公司,出租方未与承租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经查证属实,立案处罚一万三千元。
津南区津南开发区某公司,非法储存危化品。
津南区八里台镇某公司,无仓库巡检制度。
经查证属实,立案处罚三万五千元。
蓟州区桑梓镇某公司,焊工无证上岗
东丽区军粮城某公司,无证储存危化品。
东丽区军粮城某公司,使用普货仓库存储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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