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新政助力境外资本高效投资
蕞近,天津滨海新区的一项新政策吸引了众多目光。《天津滨海新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正式公布,为境外资本开辟了一条高效的投资通道。这项政策的出台标志着天津作为我国北方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迈出更加开放的步伐。
此次改革是落实五部委关于金融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关键举措。通过与商务部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形成政策共振,构建了“募投管退”全链条服务体系。这将有助于天津招商引资,吸引更多境外长期资本和优质资本,为天津自贸试验区的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强劲的金融动能。
《试点办法》的一大亮点是全域开放、精准赋能。在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金融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等十余个部门的支持下,试点工作由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与产业创新发展局、区商促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筹推进。试点范围覆盖了天津自贸试验区及联动创新区五大核心开发区,包括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滨海高新区、东疆综合保税区和中新天津生态城,形成了“一核多点”的开放格局。各开发区还将建立专项服务团队,提供从资格认定到项目落地的全流程“管家式”服务。
投资版图也得到了升级。《试点办法》突破了传统股权投资边界,将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纳入投资标的,精准对接国务院关于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的行动方案以及证监会不动产基金试点的相关探索。此外,政策还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结合滨海新区“8大主导产业+8大服务业+8大未来产业”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产业+资本”的双轮驱动。
流程提质增效也是《试点办法》的一大特色。根据规定,各开发区可独立开展试点企业资格审查并出具资质文件,市场监督部门同步完成注册登记。针对跨境资本特性,建立了“季度动态报送”机制,通过专业托管机构实时监控资金流向,确保风险可控。
政策红利的深度释放预计将在三个方面取得突破:一是扩大投资范围正面清单,满足优质资本投资新需求;二是效率提升,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三是试点企业可享受天津自贸试验区FT账户、跨境收支便利化等金融创新政策。
这些举措不仅为境外资本提供了更多投资机会,也为天津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随着政策的实施,天津滨海新区有望成为吸引全球资本的重要窗口,推动区域经济迈向更高水平的发展。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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