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今年过年将解禁烟花燃放?
由内容质量、互动评论、分享传播等多维度分值决定,勋章级别越高(),代表其在平台内的综合表现越好。
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联合执法行动
市应急局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当前已经进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涉嫌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现象时有发生,我市也查获多起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
近期,应急管理部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请各区结合我市禁止经营(含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实际情况,在属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公安等部门积极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联合执法行动。
严查辖区内城乡结合部、厂房库房、地下车库、仓储物流、集贸批发市场、出租房屋、出租大院、出租场地、老旧房屋等场所,发现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立即予以封存查处;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强化行刑衔接,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个人法律责任;要加强宣传引导,公布举报电话,发动人民群众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存储、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各区要认真落实“打非”职责,对“打非”工作开展不力、失职漏管的相关责任人员要严肃追责问责。各区要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市应急局。
已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至今
违规买卖燃放烟花爆竹天津已有人被罚
曾有人在北辰区某小区楼上燃放烟花爆竹被举报,并被拍摄视频发至抖音视频上发布。接线索后,治安管理支队四大队会同属地青光派出所派出所将违法人员李某抓获。李某对自己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李某行政处罚。
宝坻区两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拘留
公安宝坻分局尔王庄派出所在工作中得到线索,辖区的一家殡葬用品服务站和一家小超市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得到线索后,尔王庄派出所立即将情况上报治安支队四大队,并组织警力分两路对两个可疑地点进行突击检查。
在一小商店内,民警在存放货物的小棚子里查获非法烟花爆竹21箱。经询问违法嫌疑人李某某,李某某表示自己存放这批烟花爆竹是准备和殡葬用品一同出售的。
与此同时,在另一个可疑超市,民警经过搜查并没有发现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但民警在询问店主商某某时发现其目光闪烁,紧张的不行。见此情况民警意识到肯定有问题,便立即决定到其家中进行搜查,商某某一听便如实交代了其确实在家中储存了一批烟花爆竹准备春节的时候售卖获利。随后,民警在商某某家中发现非法存储的烟花爆竹62箱。
李某某、商某某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公安宝坻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违者必罚款
根据《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若是对“禁燃令”置若罔闻,将受到如下处罚!
1.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在本市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承办婚庆服务的酒店、宾馆经营者,应当对在本酒店、宾馆举办婚礼的公民提前告知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同时对在其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内因婚庆活动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承办婚庆服务的酒店、宾馆经营者未履行该义务,并发生因婚庆活动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酒店、宾馆经营者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3.对从事婚庆、殡仪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2万元罚款;指定顾客购买并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4.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企业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经营(含储存)本市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经营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5.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除接受行政处罚外,根据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给予处分。
2019年2月5日,天津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做好电子鞭炮控制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居民禁止使用电子鞭炮。
电子鞭炮是一种没有火药的电子产品,可以反复“燃放”,其声音和闪光与传统鞭炮非常相似。它不仅能发出普通鞭炮的模拟声音,而且还能随着声音闪烁,把真假混淆起来。
电子鞭炮不会产生有害的烟雾,但在使用过程中,很容易引起市民的误解,阻碍鞭炮的禁令。同时,电子礼炮和电子鞭炮是由天然气和氧气混合气体电击产生的。如果在拥挤的人群中进行,很容易对社会安全造成危害。
回复特价票查看天津景点、演出特价票 每日更新
回复公积金查询 你的公积金账户余额
回复证件照在线拍摄证件照邮寄到家
回复HPV在线 申请HPV疫苗接种 回复 拼多多 免费进入拼多多砍价互助群
你点的每个在看,我都认真当成了喜欢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版权声明:本文由天津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