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7!天津新增7宗土地出让预申请公告涉及和平、河西等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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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14+7!天津新增7宗土地出让预申请公告 涉及和平、河西等区域
继8月31日后,9月2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再度发布《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公告》。此次发布预申请公告地块共计7宗,涉及和平、河西、北辰各一宗,蓟州、宝坻各两宗。各地块规划条件等基本情况详见附表等材料。
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公告
为优化我市土地市场营商环境,提升服务举措,有效推动我市全年土地出让工作,此次发布预申请公告地块共计7宗,各地块规划条件等基本情况详见附表等材料。预申请手续办理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预申请地块:详见预申请公告地块信息表及有关材料(具体规划指标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
二、预申请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办理预申请手续(独立申请或联合申请均可)。待各地块出让公告发布后,竞买人报名时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或取得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与竞买(独立申请或联合申请均可)。
三、预申请时间:各地块预申请手续办理时间自预申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土地出让公告前3日止,具体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四、其他要求:预申请地块手续办理由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负责。企业联合竞买的,可按照出资比例由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分别交纳预申请保证金,也可由联合体中的一名成员单位交纳全部预申请保证金。已缴纳预申请保证金的企业,竞买报名时可不再另行缴纳竞买保证金,预申请保证金可替代竞买保证金。如已缴纳预申请保证金的企业竞得土地,须在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竞买保证金,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具体要求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1、《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六、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将在确定用地预申请人后陆续组织集中出让公告发布工作。如需咨询地块有关情况,请与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另附:8月31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预申请公告地块14宗具体信息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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