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暂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 (国发〔2008〕3 号)、《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 部令第 61 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大 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32 号)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关于促进土地 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4〕78 号) 等文件精神,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 地,加快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 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 24 号),结合天津市工业用地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控制指标。
一、本控制指标是对一个工业项目(或单项工程,不含 工业研发)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进行控制的标准。
本控制指标适用于新建工业项目,扩建、拆除重建工业 项目及其配套工程可参照执行。
二、本控制指标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用地预审和 审批阶段核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标准,是工业企业和 设计单位编制工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的 重要依据,是对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违约 责任追究的重要尺度。
工业项目所属行业已有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项目建设 用地定额指标的,应同时满足本标准和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 地指标的要求。
三、本控制指标的工业项目用地分类主要引用了《国民 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中的二级分类。
四、本控制指标由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 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等五项指标构成。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投资强度、容积率、建 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等 五项指标。具体如下:
(一)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应当不低 于附件 2 中规定的相应指标值;
(二)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 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 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 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 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三)工业企业绿地率原则上要符合国家和我市规定。 五、本控制指标遵循“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突出重点” 的原则,对产业用地实施按标准分类控制。优先保证市政府 引进的战略合作产业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不再向钢 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炼焦、有色、电石、 铁合金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供地。 六、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作为土地出让条件,签 订用地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等土地利用 控制指标要求及相关违约责任。
七、完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制度。将建设项目依法用地 和履行土地出让合同情况,作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一项内 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没有达到本控制指标要求的,应 依照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没有国土资源部门 的检查检验意见,或者检查检验不合格的,不得通过竣工验 收。
八、本控制指标在执行过程中,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 各区县出台更为严格的用地标准,则按照严格标准执行。
九、本控制指标由正文、天津市区域土地等级划分、天 津市工业建设项目控制指标表、控制指标应用说明共四部分 组成。滨海新区等行政区划及园区、功能区范围发生调整的, 区域土地等级划分随之调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发生调 整的,按调整后的执行。
一类区域:包括市内六区和国家级开发区。 具体为和平区、河西区、河东区、南开区、河北区、红 桥区,以及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保税 物流园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北辰 科技园、塘沽海洋产业园、武清科技园)、天津出口加工区、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天津空港经 济区、天津武清经济开发区、天津西青经济开发区、天津子 牙工业园区、天津北辰经济开发区、天津东丽经济开发区。 二类区域:包括环城四区(除国家级开发区),滨海新 区北塘街、渤海石油街、新河街、新港街、胡家园街、新城 镇、大沽街、滨海旅游区、天津港南疆、临港经济区、南港 工业区,武清区行政辖区内市级开发区、示范园区,以及天 津大港石化产业园区、天津大港经济开发区、天津茶淀工业 园区(开发区)、天津太平工业区、天津中塘工业区、天津 汉沽化工产业园区、天津滨海物流加工区、天津茶淀工业区 (示范园区)。 具体为东丽区(除国家级开发区、天津空港经济区)、 津南区、北辰区(除国家级开发区)、西青区(除国家级开 发区),滨海新区北塘街、渤海石油街、新河街、新港街、 胡家园街、新城镇、大沽街,以及天津大港石化产业园区、 天津大港经济开发区、天津茶淀工业园区(开发区)、天津 武清福源经济开发区、天津汉沽化工产业园区、天津太平工
业区、天津中塘工业区、中华自行车王国产业园、天津武清 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天津京滨工业园、天津地毯产业园、天 津滨海物流加工区、天津茶淀工业区(示范园区)等市级开 发区、示范园区。
三类区域:包括武清区以及滨海新区古林街、迎宾街、 胜利街、中塘镇、海滨街、港西街、太平镇、小王庄镇、茶 淀镇、寨上街、大田镇、营城镇、杨家泊镇、汉沽城区行政 管辖范围内除一、二类区域外的其他地区,宝坻区、静海县、 宁河县、蓟县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市级开发区和示范园区。
具体为滨海新区古林街、迎宾街、胜利街、中塘镇、海 滨街、港西街、太平镇、小王庄镇、茶淀镇、寨上街、大田 镇、营城镇、杨家泊镇、汉沽城区(除开发区和区县示范园 区),武清区(除开发区、区县示范园区),以及天津宁河经 济开发区、天津潘庄工业园区(开发区)、天津宁河现代产 业区、天津潘庄工业区(示范园区)、天津宝坻塑料制品工 业区、天津马家店工业区、天津宝坻节能环保工业区、天津 宝坻低碳工业区、天津宝坻九园工业园区、天津宝坻经济开 发区、天津蓟县经济开发区、天津专用汽车产业园区、天津 上仓酒业及绿色食品加工区、天津大邱庄工业区、天津静海 经济开发区、天津静海北环工业区、天津唐官屯加工物流区 等开发区、示范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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