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年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外业调查
【项目名称】天津市 2009 年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下称“遥感 监测”)外业调查及违法用地测绘。 【项目范围】天津市除市内六区外的 12 区(县)。 【项目任务】
1、承担天津市 2009 年各季度及国土资源部 2009 年度遥感监 测变化图斑外业调查任务。
2、承担国土资源部 2008 年度及天津市 2009 年各季度遥感监 测图斑中违法用地的测绘。
【提交成果】 (一)外业调查 1、外业调查工作底图。 2、外业调查记录表。 3、同外业调查记录表相对应的现场数码照片。 4、挂接调查属性的图形 SHP 数据。 5、外业调查工作报告及成果验收报告。
(二)违法用地测绘 1、违法用地土地利用现状测绘报告。 2、违法地块及地块建筑物 SHP 数据。 3、违法测绘工作报告。 注:前两项以违法用地块为单元提交,*后一项以工作任务 为单位提交。
【完成时间】自收到 2009 年各季度及 2009 年度遥感监测外业调 查任务后 6 日内完成全部外业调查任务。自收到 2008 年度及 2009 年各季度遥感监测违法测绘任务后 10 日内完成全部测绘任务。
1、各监测时段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图、1:10000 标准分 幅外业调查底图及外业调查记录表等必要基础资料。
2、各监测时段土地利用监测变化图斑 SHP 数据及正射影像图 等必要基础数据。
《2008 年度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项目外业调查实施细则》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全国土地利用分类》(过渡期间适用) 《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规程》 《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 《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 《城市测量规范》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 《天津市城镇、村庄地籍调查实施细则》 《1:500、1:1000、1:2000 地形图图式》 国土资源部及市国土房管局针对遥感监测外业调查和违法 用地测绘制定的相关规定、规范、细则、方案等。
可靠、描述简明扼要。 1、图斑位置填写要精确到乡镇、村、公路(或河流、干渠等
具有地理意义的名称)、方位。 2、用地单位要填写实际占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全称。 3、变化后地类采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简称“国标分类”)
及《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两种方式填写,其中国标分 类填写到二级地类,过渡分类填写到三级地类,均以地类代码形 式填写。
4、现场情况要填写该地块是否正在施工、有无施工器械、有 无围墙围栏等简要说明。
5、其中年度遥感监测外业调查还需填写新增建设用地图斑真 伪、伪变化图斑原因、土地利用时间、产业类型以及测定线状图 斑的宽度。此外,还需补充、修正和完善内业监测图斑,必要时 应拆分图斑并标注在工作底图上。
6、照片拍摄需指代明确,拍摄位置选择合理。要求照片内容 要能够反映用地单位、位置、范围、建(构)筑物、实际用途等 情况,相片名称必须按要求命名。
7、将调查信息录入到原始 SHP 数据相应字段中,按要求完成 属性录入工作。
8、编写外业调查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任务完成情况、作业 方法、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特殊情况说明及新增 建设用地分析等。 (二)违法用地测绘
1、地籍图平面坐标系统采用“1990 天津市任意直角坐标系”, 测图比例尺采用 1:500,图件成果输出主比例尺为 1:500。
2、解析法测定违法用地范围线及建(构)筑物主要拐点点位 中误差不大于 5cm,拐点间距允许误差不大于 10cm,其他地形、
地物要素点位中误差满足不大于图上 4mm,邻近点间距中误差不 大于图上 5mm。
3、违法用地测绘成果图式、图例执行《天津市城镇、村庄地 籍调查实施细则》和《1:500、1:1000、1:2000 地形图图式》。
4、要对每地块用数码相机拍照,照片内容要能够反映用地单 位、位置、范围、建(构)筑物、实际用途等情况,相片名称必 须与项目编号一致。
5、违法用地范围 SHP 数据(面状),下设项目编号字段。房 屋 SHP 数据(面状),下设 5 个字段为房屋编号、房屋结构、建筑 占地、建筑面积、房屋层数。
6、违法用地土地利用现状测绘报告。内容包括所采用技术说 明、违法用地 1:500 地籍图、违法用地实地照片、违法用地项目 情况统计表、违法用地项目建筑面积统计表及违法用地项目土地 利用现状图等内容。
7、编写违法测绘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任务完成情况、作业 方法、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特殊情况说明、全市 及分区县违法用地情况汇总表等分析统计数据。
其他一切未尽事宜请见招标方工作要求或向招标方详细咨 询,具体实施以招标方工作要求为准。
遥感监测的主要技术等专业技能;有乙级以上摄影测量与遥感、地 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大地测量、地籍测绘、地图编制等 相关测绘资质,有健全、有效的组织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具有土地利用现状外业调查及地籍测绘等相关工作经验。
2.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采购单位递交投标保 证金 2 万元,汇入招标采购单位指定账户。
3.不允许两个以上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未经招方 允许不得转包、分包或将工程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有依法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项目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7.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方愿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的全部费 用。
天津市 2009 年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外业调查 及违法用地测绘项目招标评标规程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以下方面进行评标。 1.竞争机会平等 增加竞争机制,可提高项目工作效率和项目成果质量。 2.技术先进 先进的技术路线和技术方法可保证项目质量和项目工期的有 效性与可行性,并可提高项目的质量,缩短项目的工期。 3.经济合理 主要考虑投标文件的报价是否合理。 二、评标方法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 100 分。其中技术部分分值占 60%,商务部分分值占 40%。各评委根据评分表和招标文件的要求 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然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汇总,排名。 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向采购单位推荐中标单位。
分 技术路线科学合理,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能够保证工期要求的,得 10 分;技术路线有影响工期倾向的,得 3-6 分;技术路线肯定会影响工期的,得 0 分。 针对本作业的特点,拟采用工作技术方案先进、符合作业实际、切实可行、可保证作业成果质量的,得 10 分;局部 不够合理,得 3-6 分,不合理的,得 0 分。 针对本作业的特点,拟采用工作方法符合作业实际、切实可行,得 10 分;局部不够合理,得 3-6 分;不尽合理,得 0 分。 手段科学、合理,得 3 分;不够完善,得 0 分。
机构健全,得 3 分;不健全,得 0 分。 投入本作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从数量上、质量上、能力上均能够满足作业需要且配备合理,得 3 分;不尽合理,得 0 分(需 提供人员职称证明,连续 3 个月社保缴存记录)。 投入本作业的仪器设备从数量上、质量上、能力上均能够满足作业需要且配备合理,得 3 分;仪器设备不尽合理, 得 0 分(需提供仪器检测合格证明)。 针对作业的关键环节及主要技术环节上提出能够满足作业质量的切实可行的措施,得 3 分;保证措施局部不够合理, 得 0 分。 对于拟定计划,分析、论述透彻、全面,具有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保证,人员、设备、材料准备充分,得 5 分;局 部非关键作业实施措施有缺陷但不影响工期的,得 1-4 分,局部关键作业进度实施有缺陷以至于有影响工期倾向的, 得 0 分。
甲级测绘资质,得 5 分;乙级测绘资质,得 4 分;低于乙级测绘资质,得 0 分。
建议能及时满足下一步管理需要的,得 2 分;能提出建议的,得 1 分;不能提出建议的,得 0 分。
对投标人商誉、合同履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定较好的,得 3 分;评定一般的,得 1 分;评定较 差的,得 0 分。
有良好信誉和好评的,得 5 分;以往有不好评价的,得 3 分,如历年信誉差评的,得 0 分。
项目单位或负责人完成过天津市遥感监测外业调查项目,得 7 分;承担过 3 项以上其他城市遥感监测 外业调查项目的,得 5 分;正在进行或完成过但少于 3 项类似项目,得 3 分;无相关项目经验的,得 0 分。(需提供承担的项目的协议复印件和项目委托单位的联系人、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备核实)
项目单位或负责人完成过天津市地籍测绘项目,得 7 分;承担过 3 项以上其他城市地籍测绘项目的, 得 5 分;正在进行或完成过但少于 3 项类似项目,得 3 分;无相关项目经验的,得 0 分。(需提供承 担的项目的协议复印件和项目委托单位的联系人、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备核实)
投标报价采用单价报价方式,低价优先法计算,投标价格*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 6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6 分,采 取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 1 位(如投标*低价高于预算价格且超过预算价格 5%,该项得分 为 0)。
投标报价采用单价报价方式,低价优先法计算,投标价格*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 1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分, 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 1 位(如投标*低价高于预算价格且超过预算价格 5%,该项得 分为 0)。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条款和内容,没有隐含限制招标人权利与减少投标人责任的,得 1 分;其他,得 0 分。
规整性(1 分)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条理清晰,页面整洁、美观的,得 1 分;有缺陷的,得 0 分。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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