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津港公路东、大任庄村南的不动产(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在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坐落于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津港公路东、大任庄村南的不动产。
1、坐落于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津港公路东、大任庄村南;四至为:东至青宝路,南至天物化轻大厦,西至津港公路,北至龙居花园;权利人:天津市天洲房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权利性质:出让;面积:6934.8平方米;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承包)期限:至2074年10月29日。
2、该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8;评估价为人民币5417万元
3、据了解该标的物带有租赁,租赁协议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据了解该标的目前仍由承租人占用,未提供自2022年12月31日后的租赁协议。
4、据了解,该土地因闲置可能产生处罚费用,具体情况及产生费用请自行咨询相关部门,该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关于该标的物土地出让金是否全额缴足问题,具体情况请自行咨询相关部门,该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本次拍卖不动产活动,受不动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不动产过户时需遵守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过户(包括过户前是否恢复原状等)、限购等政策,竞买人需详询房地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关于标的物租赁、使用等情况,购买者请自行实地查看。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地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以及房屋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对竞买人资格的具体规定,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本次拍卖活动受天津市限购政策约束,参与拍卖的竞买人必须具备天津市购房资格、符合天津市购房条件方可参与竞买。根据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竞买人应知晓以下事项:
(一)竞买人参与竞拍前,应当按照天津市购房资格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确认自身具备购房资格;
(二)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缴纳保证金后视为自愿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三)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因买受人在天津市不具备购房资格的,本次司法拍卖无效,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买人明知自身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参与竞拍,恶意竞价导致严重影响司法拍卖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五)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7日16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费用,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一案一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年7月17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一案一账户(户名: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商银行西青杨柳青支行,一案一账号:69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李女士)
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青远路3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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