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延迟开工不给工资隔离期间不给工资
天津鸿富锦精密电子有限公司(富士康)通知2月10日无法开工,所有员工等待复工通知。现规定10号至上班日期之间必须请假。且14天隔离期间不给正常工资,只给每天一百元补助。富士康行为违背政府规定,无视员工合法权益。望相关部门及领导了解并解决。保障纳税人利益。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留言,反映天津开发区富士康公司疫情期间停发工资的问题,经开区管委会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认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了解,经开区人社部门及企业所属网格单位已对企业按照要求形式进行依法依规的政策宣传,并进行政策座谈,对企业提出相关要求:1)企业工会与员工协商,尽量达成一致,企业有优先使用年休假的规定,疫情期间希望员工理解体谅企业;2)对于隔离期内人员工资支付问题,延期员工,根据规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3)如未达成一致,企业强制执行,员工对此不认可,可申请仲裁,人社局会按照仲裁流程依法受理。特此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版权声明:本文由天津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