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大良镇关于《天津市武清区天津京津电子商务产业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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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武清区大良镇关于《天津市武清区天津京津电子商务产业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 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我区为推进开发建设,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头部款第(五)项规定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等文件要求,组织编制了《天津市武清区天津京津电子商务产业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核心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1月11日之前将署名意见建议反馈至邮箱
成片开发范围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3)《天津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0年修正)。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
(2)《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3)《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
(4)《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
(5)《国土资源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98号);
(6)《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规定》(津政发〔2019〕23号);
(8)《天津市征收土地工作程序》(津规自发〔2019〕1号);
(9)《天津市基准地价》(2017年公布);
(10)《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2021年公布);
(11)《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津规资源发〔2021〕80号)。
(12)《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报批指南(试行)的通知》(津规资源发〔2021〕145 号)。
(1)《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1月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2)《天津市武清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1月天津市武清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3)《天津市武清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2018年3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4)《天津京津电子商务产业园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年8月3日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批准);
(5)《天津京津电子商务产业园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年8月3日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批准)。
成片开发用地位于武清区东部,属于天津京津电子商务产业园(以下简称为“武清电商园”)范围内,共分为五个片区。
片区二北至宏达道南侧绿化带以南、南至宏民道、西至宝武公路、东至兴和路。成片开发总面积约190.43公顷,其中农用地约43.10公顷(含耕地24.30公顷),建设用地约146.30公顷,未利用地约1.03公顷。使用国有土地面积约138.72公顷,集体土地面积约51.71公顷。四、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1、是支持产业落地、促进招商引资的需要;
2、是发展园区内现代物流业建设的需要;
3、是完善园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方案》符合武清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将按规定纳入蓟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不占用我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六、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该《方案》片区内拟征收土地规划地类包括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二类工业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防护绿地等,其主导功能是物流仓储。
七、拟建设项目、开发时序和年度实施计划
该《方案》拟建设项目以物流仓储为主,工业类、商业服务业类项目,同时配套建设基础设施。计划在2022~2025年分批次实施项目的土地征收工作。
《方案》成片开发范围内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后,将通过出让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获得土地出让金,并通过其建设经营获得部分经济收益,保障产业项目引进,增加就业岗位聚集人才,建设项目启动后,有利于提高园区环境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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