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领导解决黄沙务村村民承包土地问题。-天津市
本人黄沙务村村民,于20年6月份承包土地,村里以养殖小区的名义对外发包,签订林权合同,承包方不同意,随后又口头答应村民办理养殖小区,后签订合同。现在不能办理养殖小区,多次找寻镇里、村里。都拿合同没问题来推脱,村民线多元一亩,高出市场价格数倍,养殖树木完全不能回本,村民蒙受损失,现在是真没办法了,请求领导还一个公平,多次给您留言,都未展示,我也仍在坚持,相信党,相信领导会给村民一个交代,在此万分感谢,不想追究镇里、村里任何责任,只想尽快了解此事。
尊敬的网友:您好!留言已收悉。区领导十分重视,责成牛道口镇调查处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经查,2020年6月,您村对“张某国鸡场南地块”进行公开招投标,其中参加投标的村民共计12人,无效标0人,您以3418元/亩/年的价格中标并签订《集体林权流转合同》。根据合同显示,该地块实际面积1.951亩,承包期限30年,总价200055元,第五条、第七条相关内容均已明确该地块只能用作林地;第十条补充条款:乙方在流转上从事林下养殖或审批养殖小区,需符合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对从事林下养殖或审批养殖小区需办理手续时甲方在符合上级相关文件的前提下应无偿提供,不得阻挠干扰。综上,您所述的“合同明确标注土地可用于办理养殖小区”的情况不属实。如您欲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承包款,可以继续与村委会协商,如协商不成,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您的诉求。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2021年3月3日
1.村内承包林地200元-500元一亩,现在投保起步2000元,我中标3418元一亩,不是以养殖小区对外承包,谁会花如此之高的价格承包呢?2.一起对外承包三块土地,其中一块地已经养殖上牛了,一起承包的,一样的合同,随便来个人一看便知,就是以养殖小区对外承包的。3.镇里、村里对外承包不承认是养殖小区,镇里有林业、土地部门,早已知晓此地情况,就不应该附加可以办理养殖小区,提供手续,不得阻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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