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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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3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包装印刷和出版物印刷。
1、2017年公司完成收购及增资海顺印业,持有其51%的股份,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海顺印业位于天津市东丽开发区,是一家集设计制版、彩色印刷、印后加工、物流、投资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印刷包装企业,其主营业务分为印刷包装产品制作、出版物印刷、食品包装、药品包装,精装礼品包盒、环保提袋、艺术品复制及艺术品衍生品等。其中包装类产品包括:卡盒、瓦楞盒、精装盒。其中卡盒类有药品包装卡盒、食品包装卡盒、化妆品包装卡盒、电子产品包装卡盒等;瓦楞盒有快消品的礼盒包装、服装类的礼盒包装、书刊配套包装礼盒等;精装盒有化妆品精装盒、大健康精装盒及其他高端礼盒。2021年海顺印业的产品增加了试剂盒的订单,主要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客户产品通过包装能够体现其质量和定位,使产品更有文化属性,增加产品附加值。书刊类产品包括:出版类图书,儿童读物,分为平装、胶装、骑订装、精装,用途作为文化推广、传播,知识传播的媒介;提袋类产品包括环保提袋和卡纸提袋。环保提袋主要是食品环保提袋、药品提袋、服装类环保提袋等,卡纸提袋有用于年节宣传的奶制品卡纸提袋、化妆品提袋等,主要用于保护产品及视觉宣传作用,增加产品的附加值。
2、2019年9月30日,新华印务正式成为公司另一家控股一级子公司,主要从事各类出版物(图书、教材教辅、期刊、画报等)和印刷品的生产。基于战略发展需要,2019年12月,新华印务进行增资扩股引进盛通股份作为战略投资者,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在印刷智能制造项目上开展具体合作,实现互惠共赢。新华印务作为专业书刊印刷生产服务企业,产品主要侧重于教材、教辅和书刊印刷加工。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1、公司公开摘牌受让天津市东丽区五经路23号土地、厂房情况
公司原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天津金彩美术印刷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通过天津文化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拥有的天津市东丽区五经路23号土地、厂房,经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上述资产账面价值5,564.18万元,评估价值9,103.52万元。公司作为受让方参与摘牌,摘牌价格不高于挂牌底价9,103.52万元。本次公开摘牌受让天津市东丽区五经路23号土地、厂房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印务经营发展需要。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9年*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11月18日,公司与天津金彩美术印刷有限公司签订了《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合同》(合同编号:20190005),该合同已经文交所审核备案。2019年11月29日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完成支付转让价款。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固定资产登记,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1月实现承租使用,土地过户手续将在金彩美术完成税务相关手续后办理。
2、控股子公司海顺印业向控股股东京津文化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顺印业为了正常生产经营,缓解流动资金压力,申请向公司控股股东京津文化借款1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利息执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3.85%,一年利息金额为38.5万元。海顺印业按照公司控股51%比例将其现有设备评估值1314万元,抵押率为38.81%,计510万元作为抵押,其余490万元由天津信中工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及袁汝海提供个人无限连带担保。
京津文化系公司控股股东,海顺印业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3、公司2021年授信融资计划额度事项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公司在2021年度仍需进行融资。截至2020年末,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融资余额约为0.83亿元人民币。根据公司2021年度投资和经营计划,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2021年度对外融资额度为9亿元人民币,与2020年对外融资额度保持一致,包括银行贷款、信托融资、融资性租赁和其他融资方式等,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借款余额为0.5亿元。
4、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1、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6月3日收到公司董事郭锐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郭锐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等全部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2021年6月3日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郭锐先生在本公司不再担任任何职务。
2、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6月28日收到公司董事韩铁梅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韩铁梅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全部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2021年6月28日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韩铁梅女士在本公司不再担任任何职务。
5、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海顺印业同比例增资的议案
为了更好的支持海顺印业的发展,公司和海顺印业其他少数股东(袁汝海等16位自然人)对海顺印业按照股权比例同比例增资。
公司以对海顺印业的2200万借款和800万现金作为增资款;袁汝海以其控股的天津信中工贸有限公司截止2020年12月18日应收海顺印业的2104.054万元房租及借款,以及刘国文等47位自然人对海顺印业的778.3万元借款,共计2882.354万元债权转给袁汝海。其中,袁汝海将2173.575万元债权转为本次同比例增资款,剩余708.779万元债权由袁汝海转让给其他海顺印业少数股东(许可等15位自然人)用于本次同比例增资。
海顺印业是公司的重要控股子公司,本次同比例增资主要用于海顺印业的生产经营与智能改造,以保证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2021年3月8日,海顺印业已完成上述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4月28日在本公司以现场+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贾运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10,571,858.47元,加上上年年末未分配利润-4,668,700.3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减本年已分配的利润0元,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5,240,558.85元;以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利润-56,956,412.77元,加上上年年末未分配利润50,140,230.19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减本年已分配的利润0元,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816,182.58元。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负,同时考虑到公司2022年的经营压力和资金需求,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此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并授权董事长签署该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较完整、合理有效,并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得到贯彻实施,总体上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资产的安全、完整以及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在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和主要环节、重大投资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风险防范作用,能够确保了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根据《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内部评价结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董事会认识到,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作,随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发展,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五、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授信融资计划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公司在新年度仍需进行融资。截至2021年末,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融资余额约为0.5亿元人民币。根据公司2022年度投资和经营计划,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2022年度对外融资额度为9亿元人民币,与2021年提案额度保持一致,包括银行贷款、信托融资、融资性租赁和其他融资方式等。具体发生的融资金额,公司将在2022年的定期报告中披露。
该项议案将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八、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考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九、公司独立董事冼国明先生、樊登义先生、李胜楠女士向董事会报告了本人《独立董事2021年述职报告》(详见同日公告的相关内容)。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7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4月21日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4月28日在本公司召开十届是次会议,公司共有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了2021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线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线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表示无异议。
5.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发表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书面审核意见。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监事,经过对《公司章程》及公司财务报告等相关资料核查及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阅情况,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本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部署,作为公司的监事,经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核查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我们对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进一步加强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的有效性;
3、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
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1. 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的规定;
2. 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全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线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 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22年*一季度的财务报表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表示无异议;
5. 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参考同地区、相关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结合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人民币6.25万元(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8万元(税前)。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2年4月29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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